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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
只要是合法所得,被继承人死后,其遗产可以进行分割继承。遗产财产分割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1、如果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2、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父亲去世,对于其借的钱儿子一般没有清偿的责任,但是如果儿子继承了其遗产,则儿子有清偿债务的义务。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但是没有遗产,或者儿子不是继承人的,则没有清偿的义务。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的合法财产亦属于其个人所有财产,而非父母与之共同拥有。遵循个人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这一基本原则,即便是父母背负有债务,子女的不动产在理论上也是不应被强制执行的。 若有人故意利用
父母财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是合法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来看,这样的要求是不合法合理的,因为该赠与行为是在借款发生前,但是,鉴于张某的儿子根本不具有自己赚取房屋的能力,其房产所有权的取得完全是靠张某赠与,该房产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被执行的,目
如子女已成年或者年满十六周岁,有自己的工作,债权人无权向其父母主张权利的;如有法院的生效裁决,根据法律规定,一套房产仍属于可执行的范围的;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父亲欠债不会牵连儿子。 在一般情况下,父亲欠债并不会牵连儿子,儿子不需要承担父亲的债务。除非父亲去世,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这个时候儿子在继承的范围内对父亲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此外,如果儿子出于自愿,也可以清偿父亲遗留下来的债务。在传统
父亲被判过刑(指受到过国家机关、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的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并被记录在案、有据可查的。纪律处分通常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孩子不可以当兵。父亲判过刑的,接《征兵工作审查条例》,就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