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社保报销有没有时间的限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社保报销有没有时间的限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社保报销有没有时间的限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2024-04-20 32
普法内容
社保报销除了养老保险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限制为当年发生的社保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如失业人员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n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n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n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工商判定,报销的时候有没有时间限制?
    工商判定,报销的时候有没有时间限制?

    工商年检有时间限制吗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工商所验照。”所以,如果你是个体户,只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到你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参加验照就行了。另外

    2024-06-01 23
  • 试用期的时间有何限制,有哪些法律规定
    试用期的时间有何限制,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

    2024-05-26 27
  • 社保卡注销后办新的时间有没有限制
    社保卡注销后办新的时间有没有限制

    社保卡注销后办新卡没有时间限制。社保卡办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携带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

    2023-04-16 368
专业问答更多>>
  •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的限制:生育津贴一般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的1年内报销,女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携带计划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而生育医疗费应在女职工生育至终

    2023-08-07 15,340
  •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存在限制。一般每日加班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023-01-28 15,340
  • 社保有报销限制吗?生育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使用生育保险的法定条件是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者相关的生育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在此之前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符合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这一点各地规定的都不一样,例如在上海,参加生育保险当月就可以享受相关的

    2023-08-25 15,340
  • 处理有没有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限制多长时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

    2022-10-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取保候审有时间限制吗 01:05
    取保候审有时间限制吗

    取保候审有时间限制,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根据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947 15,340
  • 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上规定的有哪些 02:30
    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上规定的有哪些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叫共同债务。这里边可以细分成两类,一个是满足生活需要的,一类是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生活需要的,比如说我们婚内要买套房还差20万,这个向第三方借款 这个债务就叫夫妻共同

    1,437 15,340
  •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01:35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1,325 15,340
交通事故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