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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加以规定,而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如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不适用时效制度。在法律实践中,劳动者往往是因为实体权益受到侵害,在用人单位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以下的区别: 1、关系主体是否特定。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担保内容,若用人单位约定担保内容,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员工依法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而继续工作,与公司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如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一年,需向员工支付双倍
劳务关系存在的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 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依法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继续工作,与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没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文件确定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