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法定监护人的设定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的设定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的设定是什么

2021-01-07 76
普法内容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法里的法定监护人怎么设定?
    民法里的法定监护人怎么设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1-03-30 101
  • 如何设定法定监护人?
    如何设定法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设定是: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

    2021-04-21 114
  • 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监护人是法定的,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2021-01-15 138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监护人,法律规定监护人的法定

    首先,所谓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

    2021-10-14 15,340
  • 什么是法定监护人或者是指定的指定监护人?

    有很多无父母的孩子,其法定监护人可能是爷爷奶奶,叔叔伯伯甚至其他人。此回答

    2022-08-30 15,340
  • 70岁以上法定监护人的什么是法定监护人

    70周岁的老人依然可以做他人的监护人。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

    2023-01-06 15,340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有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首要监护人,只有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才由其他人担任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没有监护能力的,

    2023-08-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法定义务都有什么 00:31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法定义务都有什么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法定义务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

    1,571 15,340
  • 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有什么区别 01:25
    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有什么区别

    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区别有: 1、法定代理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代理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并且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时只可以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诉讼事宜处理。 2

    12,802 15,340
  •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01:26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作为监护人,其职责包含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1、人身监护: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主要是以教育、培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来说,一般是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使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财产监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监

    2,887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