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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取公积金规则为: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 2、每年度可以提取上年度不超过12个月的还款额度,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 3、当
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为:在保留按月提取频次的基础上,职工可自由选择按月提取或按季提取,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在一个季度内的任一月份一次性提取2100元,账户余额不足的职工,可在一个季度内按月提取,也可将未提取月份的金额累积提取。
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购买自住住房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出境定居的、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支付房租的、进城务工
线下查询:机构名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部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交单位经理或员工本人确认,单位返回单位经理在线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
办理费:网上查询不收费:网上咨询:四川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互动区:http://www.scsjgjj.com/ShowLeaveChanel.aspxid=2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sc
网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通过审核,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交单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
名下有房是否可以把公积金取出来,要看是否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住房公积金的领取要满足这些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3、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4、职工偿还房贷时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属于购买自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2、申请人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