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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可以放弃选举权么?

选民可以放弃选举权么?

2020-06-04 113
普法内容
选民可以放弃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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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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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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