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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行政复议的被告不答辩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对行政复议的被告不答辩如何处理

2020-02-03 212
普法内容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并提出答辩状(发表观点等)。被告没有答辩是被告的行政机关没有针对起诉状进行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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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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