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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拆迁实践中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高额利润,为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规划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差,甚至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情况,《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
根据法律规定,如若有国防或外交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能源等设施建设需要等情形下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拆迁可以要求补偿,补偿方式之一为给予安置房,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比如你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30
《条例(草案)》规定,拆迁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用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在拆迁区域内安置被拆迁人;无法在拆迁区域内安置,实行异地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区内两处不同地点的房屋供被拆迁人选择。 《条例(草案)
购买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购买时应注意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并且严防
安置房能否买卖,主要看有无产权。如安置房有产权登记,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就能在市场中买卖,否则无权买卖,也不能够过户。根据安置房的性质,过户分两种情况: 1.政府给被拆迁方的安置房需当事人去办房产证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条件有: 1、协议中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2、拆迁非出租房屋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
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我国动迁房买卖规定是怎样的呢?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由产权人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拆迁安置的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房屋安置协议本质上仍然属于合同类型,拆迁房产补偿协议订立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