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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的是以下情形。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
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故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赠与人的义务及其免除。对赠与人的义务,包括交付赠与物并转移财产的义务、特殊情形中赠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损害赠与物的赔偿义务。对履行赠与义务的免除,包括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
三种赠与不能撤销: 1、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2、赠与物已经交付的不可以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如向灾区捐款),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在以下这些情况下不得任意撤销: 1、赠与合同公证过的; 2、赠与合同属于公益性质的; 3、赠与合同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 4、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 此外,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的条件主要是指赠与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经过公证的赠与、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等。经过公证的赠与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
具体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的是以下情形。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离婚协议赠与房产的赠与人,可以在所赠与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房产赠与撤销权的法律常识 首先,夫妻之间当然可以互相赠与个人的合法财产。但是,夫妻之间的赠与,也要适用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因此,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合同也是可以撤销的,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就是那些没有正式交付,或者没有办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