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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的处理: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给买方后,卖方仍将房屋出租,此时房屋已经归买方所有,原房屋所有人是没有权利再将房屋进行出租。房屋所有人对房屋出租构成无权处分。所以卖方应对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进行备案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1)个人拥有的私房;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 (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 (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 (5)涉外房产(国外人员、企业在厦拥有的房产); (6)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中一条明确规定,出租房屋后,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未登记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
不得出租房屋的处罚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无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上罚款,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一、怎样办理租赁登记办理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出租屋所在租赁管理所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2)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3)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租赁所应自接到租赁登记申请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需要双方提供的证件有,带着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购房需要进行网上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登记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在统一网站上进行,且必须实名认证,采用网上实名登记和现场资格核验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核验需按照平台的要求进行; 2、需要登录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的网址,按照平台的要求填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