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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最终处理结局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显现方式:首先,根据实际情况交警部门有可能顺利达成调解,并为纠纷双方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调解协议书。在各方达成共识并获得交警部门批准后,便可前往同一部门完成结案程序,这其中涉及提供诸如调解书,赔偿
通常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报警处理,根据责任划分向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也有对方不处理的情形,这就可以报警,通过警方来处理。如果事故的责任方不肯付钱,严格来说就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此时交警已经判责,但并没有再多的干涉权利。如果对
机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一、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在报警的同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将派员到现场处理或告知当事人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二
1、交警开始调解后,应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
对调解结案的交通事故,如果在调解书里面明确放弃了精神损害索赔,那么不能单独起诉索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需要。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
1、交通事故销案后,如果对交通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罚的,不会再进行处罚。如果未处罚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据违法情况作出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事故全责对驾驶员的处理如下: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
取保候审结束的处理方式有: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罚,取保候审作为
交通事故受害人不愿意结案是可以起诉的。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案件一般从开庭到起诉需要两个月时间。开庭时时双方都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开庭传票以及所有证据材料原件。注意,如果在开庭之前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的证据,开庭时再带过去说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