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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提出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提出

2020-08-31 99
普法内容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是视听资料是否是原件或原物;是否是依法收集的程序正当的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是否具有真实性、客观性;是否能证明案件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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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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