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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婚后买房,但由一方出资,如果是以其个人财产出资且双方有约定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如果双方约定共有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中的工资、奖金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
由于你们不是合法夫妻,不存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这些财产谁出资就应该归谁哦。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男女恋爱期间商议买房,并于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在办理购房合同及房产证时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结婚后双方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
父母出钱买的房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2、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
夫妻双方离婚,婚前购买的房屋需要根据房产的具体性质来确定分割的方案。如果是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相应的分割。而在分割的时候,就可以参考双方的具体出资数额来进行分
婚内其中一方购置房屋的话,想要保证房子属于自己一方所有,就需要注意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房子登记的状态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婚内如果一方使用自己的财产购置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