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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失业金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
非厦门户籍外来失业人员,若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一次性生活补助手续,请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外来户口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根据该窗口的办事指南领取。
依据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为: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
1、领取失业金的,在领取失业金之前,必须在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如果你自己辞职,你就不能领取失业金。2、领取失业金必须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从今年7月1日起,厦门市最低工资执行标准为1700元/月,厦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标准根据累计缴费年相应调整为第一级1445元/月,第二级1530元/月,第三级1615元/月。执行新标准后,每月失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见的有婚假、产假等,但生活中这些权益并不都能得到保障。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劳动保障制度,违反劳动保障制度的依法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
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
失业补偿金领取条件有以下几种: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