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对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次修正。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看到,债权债务纠纷并不是一个单独规定的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而破产债权,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
有助于实现债权,但是如果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会根据财产状况按比例分配支付欠款是不利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
破产债权包括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税款、普通破产债权以及职工破产债权等。其中,普通破产债权的确认需要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公司转让包不包括债权债务的转让,要依据签订的转让协议而定,如果是转让合并的,债权债务是一并转让的,由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
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这些: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 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 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
债权是一种权利,即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还有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有效的债权包括以下这三种: 第一种、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种、侵权行为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保证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需分情况讨论。因为保证债权也属于担保债权的一种,最高院关于破产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破产债权的具体种类列举了十二种。就其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而言,即破产宣告前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