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返还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注意事项
返还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注意事项

返还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注意事项

2020-05-07 100
普法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返还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为: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使用权返还纠纷是如何处理的,如何回事的
    土地使用权返还纠纷是如何处理的,如何回事的

    (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

    2024-06-13 10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注意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注意事项?

    1、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

    2024-04-28 5
  • 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变更的注意事项
    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变更的注意事项

    t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变更的注意事项:t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t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

    2024-06-08 11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彩礼纠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01:08
    彩礼纠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彩礼一般指的是,男方或男方父母以男女双方结婚为目的,赠与给女方或女方父母的财产。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交付彩礼的时间是在领取结婚证前,还是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是在领证之前给彩礼,属于婚前赠与行为,除非有约定,否则彩礼不属于共同财产

    1,322 15,340
  •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啥 01:47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

    1,994 15,340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01:07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3,186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