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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申报办理之后,得到所申请办理机构,所属社保中心的回复是未通过的,参保人还是可以再次申请办理的,也就是所谓的重新审核。
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1张、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证明、人事档案(档案内须含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工人就业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等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是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而失业保险金是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申请失业补助金后能交医疗保险,但是其他保险不能继续缴纳。因原来单位交的是职工社保,失业后是不能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不过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领完失业补助金,不能领失业保险金,但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届满且仍未就业的话,就可以再申请失业补助金。失业金办理流程如下: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具体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由于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
辞职不可以领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