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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合并后的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提起上诉。
公司合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劳动者在公司合并后被转岗的,并不算裁员。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 2、对员工实行补偿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现金支付形式; (2)
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成立的公司履行,并负责偿还。 合并前,合并方应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而且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债权人
合并解散员工由合并后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接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公司合并可以吸收合并或新合并,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公司继续履行。
公司合并后,员工与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员工留在合并后的公司工作。合并后的公司与员工解除合同,或者因工资、岗位、福利等因素选择离职的,合并后的公司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
公司员工代表公司签定合同时,合同另一方应当注意员工的代理权限,合同的效力根据以下情形而定: 1、员工没有代理权限,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公司追认的,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2、员工没有代理权限,仍实施代理行为,合同另一方有理由相信员工有代理权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后,公司合并前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并由其继续履行。即企业吸收合并后,由存续的企业承继被吸收企业的债权债务。因此,公司合并之后,原合同是否要继续履行,由存续的企业与原合同相对方协商确定。在双
公司吸收合并的程序为: 1、公司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必须分别作出同意合并的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就公司的经营现状,制作财务报表; 3、各方公司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各方公司对于合并之后公司的名称、办公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合并后,同时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