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在离婚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是证据。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电子数据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答案是肯定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这就是所谓的证据三性,真实性设置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伪造的,复印的,或者是篡改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书面的,必须是原件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
可以的,司法部门去调取证据的时候可以从服务器上读取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外遇的证据使用。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1、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
欠钱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起诉需要满足原告适格、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即可,有无证据以及证据是否充分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当事
派出所能查到微信聊天记录,但是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查询微信用户的微信聊天记录信息的。当然在特大的情况下才会查询用户的微信信息记录。公安机关人员也不能随意查询个人信息。因办案和工作需要查询个人信息,需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保护个人隐私,违反规定的将
骗炮不给钱,即使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也不算犯法。但是有偿约炮,可能会被认定是卖淫,或者是嫖娼。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