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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一般是不能剥夺其继承权的,但可以对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少分遗产份额。成年子女有赡养条件的,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在老人去世后,对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根
有继承权;《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
养子有财产继承权。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也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存在,当继承发生时,没有遗嘱的
1、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养父母与养子
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前提必须是通过正当法律程序收养的子女。根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办手续的事实收养的养女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因为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即收养关系没有依法建立,自然不会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留给养女,事实收养的养女享有遗嘱继承权。
领养的子女同样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1、婚生子女;2、非婚生子女;3、养子女;4、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必须为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同时养子女应对养父母尽到赡养责任。对于有赡养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有法定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子女”不仅包括了亲生子女,还包括了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也包含了晚辈
如果继承人有能力履行义务,却不尽赡养义务的,这时候代位继承无权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同时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这时候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由他的直系晚辈血亲进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主要是为了保障直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