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服务期应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服务期应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服务期应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021-10-04 16
普法内容
服务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服务期则为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如专项培训等,而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要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吗?
    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要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吗?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其目的就是为了掌握续签合同的主动权。但必须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或者强制性地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其专门出资培训了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提供了特殊待

    2024-05-14 14
  • 劳动合同条款必备
    劳动合同条款必备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2020-09-09 120
  • 劳动必备条款
    劳动必备条款

    劳动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

    2020-09-12 221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要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吗?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其目的就是为了掌握续签合同的主动权。但必须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或者强制性地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其专门

    2022-08-12 15,340
  • 劳动合同属于逾期服务期自动顺延的吗

    有。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2022-06-10 15,340
  • 劳动服务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

    劳动服务协议也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

    2022-04-23 15,340
  • 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2023-11-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00:53
    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和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就算成立。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一般是指,劳动

    2,045 15,340
  • 要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吗 00:40
    要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吗

    要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本法的立法宗旨,包括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那么,支付劳动报酬就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并且该法第一条特别强调了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要工资可能发生在劳动关系的履

    1,865 15,340
  • 签订销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01:19
    签订销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签订销售合同时,需要写清楚以下这几个条款: 1、标的,标的是订立销售合同的目的及前提,因为无标的或标的不清晰的合同没办法履行和成立; 2、数量和质量,这里说的销售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销售合同标的特征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销售合同有没有

    1,420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