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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下班路上车祸对方全责,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的方法如下: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劳动者死亡后,将获得丧葬补贴、抚养亲属补贴及一次性工亡补助等福利待遇。其中,丧葬补贴按本地上年平均工资的6个月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则根据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予以发放;抚养亲属补贴的具体分配比例为:配偶每月可得40%,其
上班路上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有两个,一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二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因为车祸发生死亡,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和责任认定,其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因为死者系上班途中车祸
试用期员工上班路上发生车祸的,如果车祸的主要责任不在该员工的,则公司应当赔偿,因为这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该员工的,则公司不需要给予赔偿。 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要看意外中的职责;认定准则按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建议及时维权,注意诉讼时效。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请电话联系。
上班路上出车祸死亡,不属于工伤,单位一般不会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工受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内,因为预备和收尾工作受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
上下班发生车祸,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工伤。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同时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劳动者本身的原因产生的话,这时候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就不能够认定为工伤。例如,劳动者驾驶报废或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故要被认定为工伤,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