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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基数工资是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否应当将加班工资计算在经济补偿金基数内。对此,《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未明确。因此,实践中也存在分歧,但上海地区大多是将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计算在内,其中也包括加班工资。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内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社保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由于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项目各不相
劳动者的社保缴费基数是包括加班工资的,员工在单位加班时,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标准一共有三个,工作日加班支付 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给两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要给三倍工资。
社会保险是指具有一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暂时中断劳动,即遇到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劳动风险时,本人及家庭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开展的社会保险
关于加班基数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1、加班费计算的基数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工资计算,如果正常上班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且正常上班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属于违
我国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与第三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将其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但是法律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工程禁止分包。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以下几种
社保基数是税前工资。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均金额来进行计算的。全国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不一样的,缴费的基数不同,缴纳的金额也是不同的。职工的养老保险有不同的缴费基数,从60%到300%之间。医疗保险分为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