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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暑假值班,是不合理的。需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1、属于在编的正式教师,是国家事业单位人员,不适用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是适用国家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处理,一般情况下是补休。 2、属于聘用制的,则可以适用劳动法规调整其劳动关系,享受加班工资
教师寒暑假上班算加班。寒暑假是教师法赋予教师的法定带薪假期。学校安排教师在寒暑假加班值班的,应该依法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归教师暑假加班费的规定是单位应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寒暑假,是教师法赋予教师的法定带薪假期。所以,学校安排教师在寒暑假加班值班的,应该依法支付加班费。
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属于在编的正式教师,是国家事业单位人员,不适用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是适用国家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处理,一般情况下是补休。 属于聘用制的,则可以适用劳动法规调整其劳动关系,享受加班工资
只要能保险保证孩子安全,就没什么问题。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我国法律对于教师暑假加班违法吗的相关内容,《劳动法》第44条第3款有这样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同时从《教师法》第7条的规定也可以知道:“教师享有下
买教师资格证可能涉嫌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哺乳期单位安排值班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在哺乳期的女职工值班的,但不得安排值夜班,也不能延长女职工的工作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
中国教师法1993年颁布的。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