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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凶宅,隐瞒房屋情况,违背诚信原则合同可撤销《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买到的二手房是凶宅可以要求退房,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卖方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买方可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要求
如果是在卖方隐瞒房子是凶宅的情况下买到凶宅的,是可以退房的。因为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的,该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而卖方隐瞒房子是凶宅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买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退房。
买卖二手房买卖凶宅,对方故意隐瞒事实的,可以要求退房。对方不愿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欺诈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一方以欺诈
如果是在卖方隐瞒房子是凶宅的情况下买到凶宅的,是可以退房的。因为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的,该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而卖方隐瞒房子是凶宅就属于这种
买到的二手房是凶宅是可以退房的。如果购房时买房者有意隐瞒该情况,买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房屋内发生过“意外”事件后,对于这套房屋已经构成了重大事项或者说重大瑕疵,业主隐瞒交易,有违诚实守信原则,所以
新买的二手房竟是凶宅买了“凶宅”因心生忌讳而要求退房,是正当理由还是迷信日前,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退房协议,握手言和。2009年7月6日,家住铜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欺诈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 2、不予履行,被欺诈方应暂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如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房屋产权年限届满可以自动续期,原产权关系不变,无须房屋所有人再次购买。二手房虽然是通过他人转让取得,但是基于合法转让行为并经房屋管理部门登记之后,二手房已经成功转让到购买者名下。此时该二手房在法律上统一适用建设用地使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与卖家协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协商不成,且房屋买卖的分歧较大,购房者可以向房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