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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享有合法继承权。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
胎儿属于法定继承人。 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因此,胎儿在继承遗产时是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的。
胎儿能够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要保留胎儿的份额,但是胎儿只有出生后才能真正享有继承权。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
1、胎儿一般不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胎儿出生时生存的,则可以获得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胎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父亲的遗产。《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生子女对其父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最高院在《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回函》中曾确定,在婚姻存续期间,若是夫妻双方都同意人工授精的,那么通过该方式所生的子女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