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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保险代理的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比照劳动合同的要件进行判定。一般而言,保险代理人通常自行缴纳社保,这就符合委托合同的基本特征。保险代理人不能以保险公司的名义进行代理业务,其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工伤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的前提条件,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工伤。并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也规定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
本案首先要确定张某与保险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保险代理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口头或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劳动并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而保险代理关系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在
1.保险代理合同双方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委托代理关系。 2.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合同是代理关系,是非保险机构代理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这需要该机构有相应的代理资质,并无劳动关系存在。比如银行、车行、担保公司都可以作保险的代理销售,只要和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就可以。 你说的
理论上严格来讲肯定是不行的。《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中明确“任何个人不得兼职从事个人保险代理业务”,即禁止个人兼职从事个人保险代理业务,依照该规定,如果你继续从事该保险代理活动,你就不得与任何单位形成劳
1.从个人代理人的工作性质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5条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者并不加入保险公
没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文件确定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