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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人还活着一般是不能注销户口的,身份证是按照户口本上面的信息来办理的,户口本已经注销,那身份证号码也不复存在。但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被宣告死亡的
可以拿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单到当地所出所注销户口。 公民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者宣告死亡的,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被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
1、没有死亡证明,不可以注销户口。应由亲属等持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里开死亡证明。开出死者死亡证明之后,带着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开出火化证,并注销
一、申请条件: 公民死亡后,要依法及时履行注销户口手续 2 二、办理机关: 各地公安机关的户籍派出所。 3 三、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 3
人死了户口不注销是不可以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死亡的,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在埋葬之前或者事后一个月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因此不能够在人死亡之后保留户口不注销。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
死亡注销户口,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办理死亡户口注销手续比较简单,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上述资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办理时间:公民在死亡后,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应该办理户口注销手
死亡注销户口身份证收回。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去办理注销户口的时候,到公安局的时候,工作人员会要代理去世的人的身份证,死者的户口页,一些相关的资料。这个时候派出所就会收回去世一方的户口页,还有身份证。只有去世一方的火化证明可以让亲属存留,其他的
居民死亡注销户口,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需要让死者的近亲属,带齐有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人的户口注销; 2、派出所会审查亲属提交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者是卫生院出具的《死亡推断书》等证明材料,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