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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2020-12-21 294
普法内容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进行营利活动,挪用资金本数额为1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挪用资金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六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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