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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认购了出资额,但尚未实际出资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认定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1)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到履行期限,其是否享有表决权及如何行使等问题,应由公司章程确定。 (2)公司章程对上述问题没有约定的,则应当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确定。 (3)如股东(大)会作出不按认缴出资比例而按实际出资比例或者其他标准确定表决权的决议
一、个人所得税。 通常情况下,自然人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时,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首先要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及合理费用之和。 (一)股权转让收入的确定。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
股东持有的股权份额是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来确定的。所以股东即便尚未出资就将股权转让出去,是依据其认缴的出资额来确定股权转让的份额。只是股权转让作价时要考虑未出资的情况。
股东表决权作为股东的一项重要权能,得依法律规定、章程约定等方式予以限制。《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首次对股东除名作出了规定,确定了解除股东资格的基本规则,为公司或其他股东追究未出资股东的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不是指股东人数,而是指代表的表决权。
认缴出资日期到了必须缴纳,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认缴出资的期限由股东约定法律不做限制。认缴出资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
合同履行的期限的确定,需视情况而定: 1、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指人履行合同义务和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