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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什么算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2024-05-26 12
普法内容
一、什么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和招生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立案标准 (一)一般案件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的,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的; 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招收或者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3、一招手不合格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4、因循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工作重新进行的; 5、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重大案件 1、五次以上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学生或者一次招收五名以上不合格公务员、学生的; 2、造成县区范围内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重新进行的; 3、因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其亲属精神失常的。 (三)特大案件 1、七次以上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学生或者一次招收七名以上不合格公务员、学生的; 2、造成本地市范围内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重新进行的; 3、因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其亲属自杀的。 三、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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