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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各国刑事立法都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 (1)吸收原则: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 (2)合并原则:根据刑法上
再犯新罪并罚的方法是,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规定,决定执行刑罚。这一并罚方法,俗称为先减后并。根据先减后并的方法,在再犯新罪的情况下实行并罚计算刑期的时候,应当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刑罚
数罪并罚不属于刑法原则。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
1、重罪吸收轻罪 只按数罪中最重罪的法定刑判刑,通常称为从重处罚。比如一个人既犯杀人罪又犯盗窃罪,就按照杀人罪规定的刑罚判刑。唐、明、清律在中国都是如此。2、重刑吸收轻刑 将所犯数罪分别叛刑后,只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
数罪并罚的原则如下:1、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2、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
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方法。 即数罪并罚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刑法》
数罪并罚制度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制度的情形包括: 1、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判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商标法的原则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申请在先原则。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类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优先享有商标专用权,申请在后的予以驳回; 第二,自愿注册原则。商标使用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