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垃圾盛装容器清洁消毒制度
垃圾盛装容器清洁消毒制度

垃圾盛装容器清洁消毒制度

2020-06-14 720
普法内容
统一按固体废物处理方法处理。处理方法主要有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等;具体的处理技术有填埋、焚烧、堆肥、发酵等方式,总之其资源化再利用呈现多样化的趋势。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具体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地区实际制定。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待装集装箱配置清洁制度
    待装集装箱配置清洁制度

    待装集装箱的清洁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及与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经营活动亦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2020-12-14 186
  • 装修垃圾清运费标准2020
    装修垃圾清运费标准2020

    建筑垃圾清运费收不收和收多少,通常是由物业公司与业主自行商定的,作为物业主管部门,国土房屋局称他们没有法律法规限制其收不收费。物业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属于代收行为,因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同,需要单独清运,所以收取的这部分费用需要支付给雇佣企

    2020-07-02 970
  • 装修垃圾清运物业有权强制收取吗
    装修垃圾清运物业有权强制收取吗

    不能强制收取,应当协商处理。业主可以自行处理装修垃圾,也可以放置在物业指定地点由物业请车清运。业主自行处理不需要交垃圾清运费,但物业可能会收取保证金,如果发现装修户倒装修垃圾在物业区域内,会扣除保证金

    2021-02-27 1,021
专业问答更多>>
  • 装修垃圾清运费

    按照苏州市文件苏府办[1999]5号文件的规定,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收取,凡由物业管理部门、安全卫生小区负责管理的住宅,由上述部门向需装修的居民代收后缴环卫部门。 住宅装修垃圾清

    2022-05-09 15,340
  • 清洁工不让丢垃圾到哪投诉

    这个应当是个别的现象,垃圾桶本身就是用不装垃圾的,它主要装的是居民的生活垃圾,若是餐馆、旅社的垃圾,应倒进各街区设置的垃圾统一收集点或收集池,一般垃圾桶装的是市民行走或休闲中产生的少量垃圾。若你产生的

    2022-03-10 15,340
  • 餐饮垃圾管理制度

    宾馆、饭店、餐馆、食堂等集中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当对餐厨垃圾进行生产登记,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餐厨垃圾进行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

    2022-03-16 15,340
  • 物业如何规定装修垃圾清运

    (1)依据:建设部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市政环卫部门要求装修垃圾不得随意处理,必须由其指定处理方式、指定地点;(3)不统一清运就会发生以下情况:A垃圾处理工作不及时、不彻底,保证不了

    2022-03-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 01:03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每个地区的实施时间是不一样的。浙江省垃圾分类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5月1日。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可知,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易

    3,156 15,340
  • 焚烧垃圾投诉哪个部门 01:14
    焚烧垃圾投诉哪个部门

    焚烧垃圾投诉向城管局投诉。城管局的职能如下: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集中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车辆飘洒、亮化美化、户外广告、门店牌匾、市政设施、洗车及城市供水、排水方面行政监督、监察、处罚及依法强制执行职能。焚

    11,148 15,340
  •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 01:09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如下:本市建成区、城区所属建制镇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部队、企业、个体经营者、居民户、暂住人口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三县一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方式和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制定。根据

    5,220 15,340
行政复议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