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劳动关系解除,有哪些情况
如何劳动关系解除,有哪些情况

如何劳动关系解除,有哪些情况

2020-02-05 156
普法内容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 3、裁员和辞职。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况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况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

    2024-06-20 23
  • 哪些情况下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哪些情况下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的,只有通过法定的程序才能解除,或者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分居两年以上只能视为感情破裂,法院可以以此来判决离婚,但不能自动解除!若有一方死亡或失踪也需办理相关证明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2022-06-27 85
  • 劳务关系规定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规定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规定解除劳务关系如下: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

    2022-06-17 675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如下:通过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023-02-04 15,340
  •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劳动关系的解除

    以下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

    2023-03-09 15,340
  • 10级工伤并解除劳动关系情况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

    2022-07-27 15,340
  • 什么情况下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劳动关系解除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

    2022-07-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01:35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1,913 15,340
  • 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01:02
    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只要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

    805 15,340
  •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01:20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814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