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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抵押担保债权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
破产清偿的五个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的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其他的法定补偿金; 3、缴纳公司所拖欠的税款; 4、清偿公司的债务; 5、向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
优先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其清偿顺序如下: 一、共益债务。 二、破产费用。 三、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清算中职工债权与物权担保债权清偿顺序的协调 1、职工债权与物权担保债权何者清偿顺序优先的争议,曾影响到破产法的顺利通过。新破产法第132条规定:“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抵押权担保的,在清偿时有优先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我国法律对企业破产后的清算赔偿顺序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应该按照比例分配清偿。对于债务清偿具体的顺序如下:第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二,便是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企业所欠税款; 3、企业其他债务。 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
公司破产的时候,用破产的财产来清偿债务。破产的财产,就是指的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为:(1)破产费用,包括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费用;(2)共益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