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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的提问回答如下委托人也就是被代理人(你母亲)死亡并不是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当然原因如果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作为继承人的你们对该委托卖房公证均予以承认、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
可以不用公证的,公证只是为了增加该委托书的证据效力,未公证的委托书,也是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只有在其他当事人认可的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予采信。 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人
当事人撤销委托书若有法定的情形是不需要受托人同意的。具体的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委托书不一定需要公证。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委托书。但是办理房产等产权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登记部门很难判定真伪,为了慎重起见,要求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1、合同;2、继承;
个人委托授权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标题:委托授权书; 2、第一段内容:应当写明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及被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3、第二段内容:致某单位,本人因什么原因不能亲自到贵单位办理什么业务,兹授权委托
当委托合同终止后,根据不一样的情况,受托人履行的义务也不一样。 如果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原因是因为解除委托合同,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赔偿适当的损失。 因委托人的死亡、变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的,导致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