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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人可以再生育子女,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是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不可以,因为从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你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山东省计划生育政策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
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便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
经修订并正式出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生育险报销,参保人必须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并且在生育一个月前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如果参保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是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如果连续缴纳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可以按照定额标准的30%支付。生
老婆生孩子,男方不可以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保障孕妇在生育期间的生活而给予的津贴。而男方不存在生育期间,也就无法领取生育津贴。但是如果男方的配偶,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可享受男方的生育保险待遇,但只能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根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