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2020-10-01 223
普法内容
民事案件的管辖划分有三种: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专门法院的管辖,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第二十三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二)基层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四)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第二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包括:(一)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二)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五)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核准的死刑案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事管辖异议有哪些问题?
    民事管辖异议有哪些问题?

    (一)驳回异议和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都有用裁定。 (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要异议,必须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2020-10-15 149
  • 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标准如下: 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且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法院有管辖权; 2、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法院都有管辖权,选一起诉; 3、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法院

    2020-08-26 189
  • 现役军人民事纠纷管辖的问题
    现役军人民事纠纷管辖的问题

    1、民事纠纷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就人身和财产关系等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法律关系发生的各种纠纷。 2、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 3、民事纠纷包括:债权债务纠纷、房屋产

    2024-06-07 28
专业问答更多>>
  • 民事诉讼中涉及到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一般是如何确定案件管辖权的呢

    涉及到案件管辖权的问题,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一般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情

    2022-02-07 15,340
  • 债权转让后案件管辖问题

    债权转让后案件管辖问题如下: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债权

    2021-12-27 15,340
  • 行政复议案件地域管辖的问题

    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包括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2022-11-02 15,340
  •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问题有什么规定? ? ?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

    2022-11-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00:51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2,234 15,340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227 15,340
  •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01:16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对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进行确定,可按照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为了生产经营,而对产品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等的行为,由该产品制造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不清楚制造地的,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销售地的法院受理。 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

    52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