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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旷工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界定,《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旷工必须具备两个实质要素,一是缺勤,二是无正当理由。 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作出处罚决定,一般为警告,造成损失的扣除工资,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开除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外; 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
法律并未对旷工作出规定,员工旷工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当员工的旷工行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有权给于辞退处理。
劳动仲裁界定旷工,是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是劳动者在有契约的情况下不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一种行为,但是如果劳动者有正当理由的不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情况除外,而正当理由应当限定于客观
下面是对旷工界定问题的回答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按工作日论。 《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 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
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劳动者同意续签或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除了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之外,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年及以上
劳动仲裁,全称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其适用范围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列举的各种具体劳动关系争议中。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纠纷一般也可以被称为叫“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是日常中属于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指的是劳动关系的中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和相关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针对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一系列相关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