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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翻唱歌曲,如果为一般公益表演翻唱节目,不需要购买版权,不向公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但是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就需要构成版权,否则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一首歌曲由词曲作者拥有著作权,常被称为原始歌曲、原创作品。词曲作者享有发表、署名、修改及保护作品完整等权利。在获得原作者允许后,可对歌曲进行配乐或配器,拥有改编权;演员演唱和乐队伴奏则享有所属的表演权。若无共同创作意图,歌词改编可视为独立创
问题解答: 歌曲的曲谱并非在出版社出版后才有版权,而是歌曲曲谱在创作完成后,就有了版权。《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歌曲的版权由作者享有。情况如下:1、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其音乐作品的署名权由作者享有,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
歌曲有版权,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
歌曲版权属于知识产权。歌曲版权是《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作权属于知识产权,所以歌曲版权属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
一首歌曲,作词、作曲的人具有著作权,通常称为原著、原作、原创歌曲,词曲作者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经原作者的同意,将该歌曲配乐、配器的人,享有改编权。演员演唱歌曲,乐队伴奏,均享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网络翻唱别人的歌曲,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合同是电子版的话,也能够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电子版的合同就一定是有效的合同。判断一份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来进行确定。具体来说,如果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而且合同的内容符合当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专利权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两者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