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住房公积金能转让吗?
住房公积金能转让吗?

住房公积金能转让吗?

2024-04-25 8
普法内容
代缴公积金的行为是违法的,不符合规定。因为公积金除了企业与职工担负的部分之外,其实国家还有相应补助的。这就相当于没有资格获得国家的补助,而通过违规的方式取得这样的资格。而且,代缴公积金从根本上就是一个不靠谱的行为。首先,办理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提供贷款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社保流水等。而社保、公积金又不可以分别由两个单位缴存。拓展资料:贷款公积金的步骤:1.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2.贷款需求备案、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3.选择贷款担保方式,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且房屋他项权证交受托银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选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选择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所购住房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由受托银行保管。4.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自筹资金交付的方式交易双方,既可在担保公司(受托银行)见证下交付,也可选择由受托银行监管支付。5.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可由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6.银行放款随着银行贷款利息的逐渐提高以及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取消,购房采用商业贷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越来越高。如果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办法。7.审核、审批、审核。8.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转让获利违法吗
  • 公房居住权能转让吗
    公房居住权能转让吗

    租赁房同住人可以转让居住权,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2024-04-26 9
  • 在郑州交的住房公积金,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在郑州交的住房公积金,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

    2024-06-23 53
专业问答更多>>
  • 达州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住房公积金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跨市转移。 (一)办理场所: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部(原市本级职工跨市转移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三大厅办理)及各下

    2023-04-25 15,340
  • 住房公积金转让后租金归谁支付

    租赁房屋转让后租金向谁支付,以合同约定为准。一般实践中,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

    2022-07-12 15,340
  • 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还能用吗

    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只开通了部分城市的公积金额度转移业务,凭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应材料可以把公积金内余额完全转移到异地城市去,让职工本人继续使用异地职工的公积金相应服务

    2022-10-20 15,340
  • 公房居住权能转让吗

    租赁房同住人可以转让居住权,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

    2024-09-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住房公积金新政 01:09
    住房公积金新政

    住房公积金新政如下: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3,771 15,340
  • 住房公积金可以租房子用吗 01:06
    住房公积金可以租房子用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租房子用。提取租房用公积金,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到银行办理

    18,209 15,340
  • 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01:03
    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网上查询直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账号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的卡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加00两个数字。 2、拨打查询电话12329自助查询。 3、凭社会保障卡查询。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

    14,465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