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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真的。不管是现行的民法典还是之前的婚姻法,都明确提出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都均没有说禁止收取彩礼。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面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才里,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兑换,比如说双方虽然结婚,但是没有过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或者是由于婚前支付彩礼导致了生活困难的情况下。
退回彩礼有三种情况, 第一,未登记结婚。 第二,已登记但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第三,已登记,因支付彩礼造成一方生活困难的。你看看你是符合哪一条
女方是否回礼看各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但女方一般会准备陪嫁的东西。彩礼和回礼只是一种古代流传至今的一种风俗习惯,没有准确的数额标准,只要能够表达对方的心意即可。《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
一、不是真的。虽然《民法典》都明确提出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都均没有说禁止收取彩礼。 二、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
一、不是真的。虽然《民法典》都明确提出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都均没有说禁止收取彩礼。 二、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
民法典中并没有直接指出彩礼的含义,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的规定,婚姻缔结过程中,法律禁止了一方以结婚为由,索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实践中的彩礼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的时候,男方向女方赠与的一定财物。换句话说,彩礼就是赠与物,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的规定,如果是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话,属于非法的行为;如果只是正常赠与彩礼的话,是合法的行为。换句话说,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但一方按照当地风俗,在结婚时给付另一方适当数额的彩礼,是被允许的。婚姻本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