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附期限合同中条件和期限的要件是什么样的
附期限合同中条件和期限的要件是什么样的

附期限合同中条件和期限的要件是什么样的

2021-05-23 14
普法内容
附条件的要件: 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附期限合同的期限要件: 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 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 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为标准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条件的成就,是指作为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条件的成就是决定法律行为是否生效是否失效的问题,因此事关当事人的利益。条件成就的效力,在于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期限与法律行为的履行期限是有区别的,履行期限是基于已生效法律行为所负义务的履行所加的时间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要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
    要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

    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

    2021-01-03 101
  • 合同附期限与附条件的区别
    合同附期限与附条件的区别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有: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解除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021-01-07 149
  • 附期限合同的期限必须具备些什么要件
    附期限合同的期限必须具备些什么要件

    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的条件有: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附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法定其他条件等。

    2021-01-18 252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

    2022-07-16 15,340
  • 附条件合同中的期限指哪些条件?

    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

    2023-07-11 15,340
  • 附期限合同如何认定合同期限和条件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有: 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 2、前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

    2022-11-12 15,340
  • 如何区分合同附条件和附期限?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有: 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 2、前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

    2022-11-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附条件的合同的条件 01:09
    附条件的合同的条件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所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

    1,052 15,340
  • 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 01:10
    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可以超过1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那么对应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8,979 15,340
  • 管制的期限是什么 01:12
    管制的期限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管制的期限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刑时应该处以的刑期的长短,管制是对犯罪人不予以关押,但会限制犯罪人一定的人身自由,它是一种交给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处罚方法,一般比较适用于罪行较轻、或者对社会造成危险性较小罪行的犯罪分子。

    3,303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