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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
土地使用税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占用土地已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按照土地使用证确认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或税务机关核实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对于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按照建筑面积除以楼层数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不用摊销。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以下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一)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与否,不是以纳税人使用土地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具有使用权为条件。该私营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特例,均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纳税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纳税人也只是定义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至于存
土地使用税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占用土地已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按照土地使用证确认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或税务机关核实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对于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纳税人无权了解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不对。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也就是说,申请的对象限于政府部门,而不包括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党委、纪委等非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税务人员经税务机关批准
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流程如下: 1、进入申报系统。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核对基本信息。核对纳税期限、土地编号、应缴税额是否正确; 3、申报。点击申报即可。需要立即扣款就点“是”,后期扣款就点“否”; 4、申报状态查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