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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如果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结束。 当被宣告失踪的一方再度出现时,夫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如果双方仍然决定要维系婚姻关系,那么夫妻双方应当到登记机构去办理婚姻恢复手续。
宣告失踪后的离婚诉讼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法院经过审理后就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宣告失踪后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用诉讼的方式离婚,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
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明、法院宣告失踪的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1、宣告失踪之后可以随时起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会准予离婚。配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
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失踪宣告可以撤销。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宣告,至于申请人可以是被宣告失踪的当事人,也可以是相关利害关系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如下: 1、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上述人选,
如果起诉离婚的时候对方失去了联系,那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我们可以让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去公告相关的文书,公告期满之后,则视为他已经收到了相关的文书; 第二、在公告送达完成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话,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缺
丈夫失踪了,孩子并不能起诉父母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离婚诉讼的适格原告应当是与本案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就算孩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只能通过说服母亲起诉的方式,来实现请求父母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另外需要注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