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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但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r 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r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r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
1.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长短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了,伤势不同的的,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可以要求后续治疗费,其实你所说的两个问题并不矛盾.因为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出伤残等级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
1、如果还没有医疗终结,或者工伤复发,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医疗费用。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
想要搞清楚非工伤鉴定医疗补助金的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简单。首先你得了解一下的几点: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该职工有3个月的医疗期。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可以,停工留薪期届满后仍需要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
工伤后的医疗费用一般是用人单位先垫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去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拿着医院的费用单据、用药清单等票据去社保报销中心去报销,在工伤医保目录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工伤一般都是100%报销的
不可以出工伤后再补上社保。如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职工的救治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
工伤后离职了还能赔。如果已经认定工伤,是可以得到包括一次性赔偿和工资赔偿。首先,工伤自愿离职之后有就业补助金,工伤本来就有赔偿,就算自愿离职公司也要赔偿的,一共分四级伤残,一级伤残赔偿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是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