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如何完善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如何完善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如何完善

2020-11-23 185
普法内容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1、惩罚性罚款的数额应与缺陷产品的价值成一定比例。对付违法行为的最好的公共政策就是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成本高于所获利润,这样才会使生产者趋利避害,不再违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惩罚性罚款也应相应的变化。 2、明确规定行业组织和民间组织在缺陷产品召回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质检部门可以完全放开,让相应的专业部门去负责,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弊端,增强各专业部门的责任,而且还可以减轻国家质检部门的工作负担,加强质量检验的专业性权威性。 3、在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程序外,要相应规定简易召回程序。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的规定是符合国际通行作法的,两者相结合,以主动召回为常态,以责令召回为保障方式,互相结合,共同发生作用,在缺陷产品管理中缺一不可。一方面赋予主管机关强制召回的权力,另一方面通过自愿召回给予企业以更大的自主空间。当然,无论是主动召回还是责令召回,都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下进行的,目标都是消除缺陷产品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和潜在危害。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八条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生产者未实施召回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责令其召回。 本条例所称生产者,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 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前款所称的生产者。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质量产品缺陷召回制度的内容是哪些?
    质量产品缺陷召回制度的内容是哪些?

    这里还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即缺陷。《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根据本条规定,只要产品具备有不合理危

    2024-06-01 19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应如何公告?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应如何公告?

    主管部门批准召回计划的,制造商应当在接到批准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依据批准的召回计划制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向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和车主发出该召回通知书,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召回通知书应当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连续刊登3期,召回期间在主管

    2024-06-08 9
  • 2023缺陷产品召回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3缺陷产品召回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 省级以下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收到信息后,需及时将可能涉及消费品缺陷的信息上报省级质检部门。 省级质检部门在本辖区内负责组织收集、分析、处理消费品缺陷、消费品投诉等信息。一

    2024-05-09 25
专业问答更多>>
  • 该产品缺陷召回制度出台

    第一条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产品生产、进口、销售、租赁、修理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汽车产品的

    2022-08-09 15,340
  • 质量产品缺陷召回制度的内容是哪些?

    这里还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即缺陷。《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2022-07-31 15,340
  • 汽车缺陷产品应由谁召回?

    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输费;汽车产品的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时,制造商应

    2022-10-25 15,340
  • 缺陷汽车产品一般召回多长时间?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期限,整车为自交付第一个车主起,至汽车制造商明示的安全使用期止;汽车制造商未明示安全使用期的,或明示的安全使用期不满10年的,自销售商将汽车产品交付第一个车主之日起10年止。汽车产品

    2022-10-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产品质量缺陷诉讼时效 00:53
    产品质量缺陷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缺陷问题,是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产品质量纠纷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如果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因为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害之后二十年内都没有提起诉

    2,987 15,340
  •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01:02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31,139 15,340
  • 假冒产品如何处罚 01:13
    假冒产品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依法会被判处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依法会被判处2年以上

    2,847 15,340
损害赔偿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