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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生父与继母或
只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他们才产生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的关系,才能享有继子女的抚养权。当成年继子女成不履行对继父母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有要求成年继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继父母有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义务。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所以一旦继子女成年,没有形成抚养教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就是说,如果继母嫁过来以后,子女尚未成年,继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尽过抚养教育
继父母对继子女也有监护权,但生父母要抚养时,监护权归父母所有。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不同于普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有婚姻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断,生父与继母
母亲去世后继父有权抚养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只能经过法律程序解除。最高人民法院于1988年1月22日曾作出《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解除的批复》,该
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
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遗产,应根据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具有扶养关系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法定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应当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生母与继父离婚,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抚养权都应该归于生母。这主要因为,继父想要争取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权,由于不存在自然的血亲关系,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证明自己与未成年继子女之间已经存在了抚养和教育的关系。基于这种抚养和教育的关系,才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