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口头利息不承认
口头利息不承认

口头利息不承认

2021-03-05 90
普法内容
因为是口头利息,对方不承认的,当事人可以提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约定过利息。如果当事人能依法收集到相关证据的,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承认口头利息如何做
    不承认口头利息如何做

    如果是民间借贷,约定了口头利息视为无息借贷;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视为无固定期限借款,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人有权随时清偿,但要给必要的准备时间。但可以从第一次催款后计算利率,可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021-04-26 117
  • 不承认口头利息需要什么手续
    不承认口头利息需要什么手续

    口头利息不承认,当事人可以举证证明确实约定了利息。例如可以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等证据。但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并且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1-01-28 76
  • 我想不承认口头利息是不是骗人的
    我想不承认口头利息是不是骗人的

    当事人不承认口头利息可以举证证明确实约定了利息。例如可以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等证据。但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并且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1-03-08 79
专业问答更多>>
  • 口头拒绝承认贷款利息怎么办

    利息是需要双方书面约定的,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若没有书面利息条款,一般认定为没有约定,双方对于借期内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一般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对逾期利率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2021-07-21 15,340
  • 如果对方借款口头的利息不承认怎么办

    利息需要双方书面约定,体现在合同中,如果没有书面利息条款,一般认定没有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双方对借款期间的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贷款人要求支

    2021-11-30 15,340
  • 对方不承认口头承认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的,主张协议存在的一方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在法律上视为该协议不存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022-07-12 15,340
  • 口头约定利息主贷人承认并付过利息会判担保人承担吗

    只要不超过国家同档利率的4倍,一般法院都是支持的,担保人对利息有代偿义务。

    2022-10-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口头协议不承认法院怎么认定 01:55
    口头协议不承认法院怎么认定

    口头协议不承认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予以采纳。 1、口头协议因为其可变更性强、证明力弱、难以取证,故应当由主张口头协议存在的一方提供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的,才会被人民法院采纳。 2、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

    436 15,340
  • 不写利息的借条怎么算利息 00:56
    不写利息的借条怎么算利息

    借条上如果没有写借款利息的,则无论是什么借贷领域,都一律视为当事人双方对借款没有设定利息。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借款利息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对利息问题进行重新协商。如果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如果不能

    2,104 15,340
  • 口头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01:01
    口头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口头承揽人受伤,一般会让承揽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定作人对其自身损害无需承担责任,定作人不需要赔偿其损失。 但是如果承揽人的损失是因为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而造成的,那么定作人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1,67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