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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时间期限分为当月作废和跨月作废。 当月作废,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如果销货方在开票当月能收齐发票的全部联次,可按作废处理。当月发生退货的,购销双方都没有入账,销售方全联次“作废”即可。跨月作废,跨月
当月专票作废流程: 1.进入发票作废系统。 2.点击发票管理中的发票作废管理,系统会弹出“已开发票查询”窗口。 3.选择发票种类,点击查询,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号码后,双击该发票或点击工具条中的查看原票按钮,便可查看发票票面详细信息。 4.点
专票可以作废。 不过需要满足条件,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 1、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
发票作废时间是否有限制要依据发票的类型而定:1、普通发票没有作废时间限制,除非其在上面加盖了有限期使用章的,在该期限内开具和使用;2、增值税有作废时间限制,其在开具之后的90天内要认证;3、单位和个人
作废发票不见了不严重。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已作废的发票不具有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1、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 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一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
发票一旦作废是不可以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
电子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作废的合同要撕毁。但是撕毁合同不是解除合同的方式,但从证据角度,合同撕毁后,一方不承认合同内容,主张合同内容的一份就有败诉风险。具体如下: 1、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未履行且一方拒不承认的,视为未签署过生效合同; 2、双方分别持有的